6月4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16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136元,南昌市以63092元领跑全省。从行业类别看,金融业以83974元的年平均工资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据了解,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省共调查4.83万家,就业人员471.47万人,涵盖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13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速与上年持平,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0%。南昌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居全省首位,为63092元。其次为鹰潭市、九江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58522元、54880元。宜春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低,为48719元。
在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中,金融业仍是最“吸金”的行业。从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上看,2016年,金融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83974元,这一数据是全省平均水平56136元的1.496倍;紧随其后的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74844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则是71535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为3547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了20663元,仅为金融业的42.2%。
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处处长朱小清分析,2016年全省经济稳定较快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较充分的就业机会,为就业人员增加工资收入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此外,我省在2015年10月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和四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有所增长,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增资划定了最低红线,这一标准在2016年全面落实到位,拉动了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
此外,省统计局还公布了2016年我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868元,与2015年的33329元相比,增加了3539元,同比名义增长10.6%,增速比2015年加快0.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6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4%。
从行业类别上看,我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房地产业,为43236元,南昌市以42554元同样领跑各设区市。
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工作人员分析,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868元,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65.7%,二者之间的工资差距由上年的17603元扩大为192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