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环境公报。根据公报,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六大水系主要河流干流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自然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
水质
阳宗海水质好转为Ⅲ类
全省100条主要河流(河段)的186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共有152个断面水质优良,优良率为81.7%。按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衡量(简称达标),165个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占88.7%,与2015年相比提高2.8%。
全省主要河流26个出境、跨界监测断面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水质达标率与2015年持平。全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良好,优良率为83.8%。62个开展水质监测的主要湖泊、水库中,44个湖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达标率为71%。
九大高原湖泊中,与2015年相比,阳宗海水质由Ⅳ类好转为Ⅲ类,滇池草海、滇池外海、杞麓湖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与水质情况中,3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40个取水点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空气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8.3%
按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16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92.4%至100.0%之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3%,与2015年相比,提高1.0%。
全省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累计101天,其中轻度污染98天,中度污染3天。与2015年相比,污染天数减少57天。
与2015年相比,全省降水PH年平均值由5.61上升为5.78,出现酸雨城市由4个降为3个,全省酸雨区域明显减少,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声环境
昼间达标率94.3%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中,21个城市(16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和安宁市、宣威市、开远市、个旧市、瑞丽市)设置了706监测点,对约950公里城市道路的声环境进行了监测。21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上为好。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中,21个城市共设置了2531个监测点,对约726平方公里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其中声环境质量为好或较好的占64.9%;声环境质量为一般的占29.6%;声环境质量为差或较差的占5.5%。
城市功能区噪声质量状况中,20个城市共设置108个监测点。全省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4.3%,夜间达标率84.3%,总体上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
森林
全省森林覆盖率59.3%
全省森林面积2273.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9.3%;全省森林蓄积18.95亿立方米,活立木蓄积19.13亿立方米。林分每公顷蓄积由84.5立方米增加到94.8立方米,增加12.19%,森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沾益海峰等15处湿地被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申报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6个,保护范围达5.86万公顷;建立各种级别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
全省已建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61个,其中国家级21个、省级38个、州市级55个、区县级47个,总面积约2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此外,《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共收录云南省25434个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