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景巍报道 6月6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今年我省共有17782名考生获得高考加分资格。在获得加分资格考生中,依旧是“少数民族”考生及“双语生”考生加分占比最大,分别是14089人和3567人。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各地均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从近几年的数字来看,我省获加分资格的考生人数也在不断减少:2015年,共有19264人获得高考加、降分投档照顾政策;2016年已经减少到18462人;2017年整体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比去年再减680人。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继续执行去年的加分政策,体育特长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等,均不享受高考加分。只有以下8种类型考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获得省、市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婚生子女考生”“具备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三侨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应予优先录取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退役一级及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具备‘双语生’加分资格的考生”。
除“烈士子女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予优先录取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退役一级及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考生”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和全部地方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背景下,将以往的降分投档全部调整为加分投档。另外,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省招考办已将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辽宁考试之窗”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省、市教育、招生考试及有关部门据实举报,监督电话:省教育厅024-86896718;省招考办:024-86981043、869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