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6日讯 登云股份日前发布的公告,称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登云股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两项违法,分别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登云股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由于不构成欺诈发行,所以登云股份的以上行为没有触发退市制度,不过公司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的顶格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对该公司时任董事及高管欧洪先、潘炜各处以30万元罚款及五年市场禁入,其余责任人也相应被罚。
对于造假,登云股份还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将在6月8日在相关网络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被处罚的不仅登云股份,来自证监会网站的消息显示,其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的4名责任人以及君信所等3名责任人的也收到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新时代证券在为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程天雄、王玮、郭纪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1676.96万元罚款;对程天雄和王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郭纪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针对新时代证券的调查从2016年12月22日开始,至此结束,这期间新时代证券曾因登云股份被查,导致其被南通锻压“解聘”。
此外,君信所为登云股份IPO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高向阳、陈志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同时对高向阳、陈志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