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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人民日报]财物省里管 海南全省“一本账”助推司法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现在再不用自己垫钱出差了。”海南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检察官倪承山说,“改革前,有时办案经费没着落;现在,经

“现在再不用自己垫钱出差了。”海南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检察官倪承山说,“改革前,有时办案经费没着落;现在,经费固定支出,办案检察官不再为经费犯愁。”

海南省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7个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全省上下一本‘账’,打破原来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上划后,法院、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包洪文说。

法院、检察院财物划归省里,经费不再由当地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与行政区划对应设置,司法人员主要由地方管理、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本次司法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并让司法管辖与行政管辖适当分离,目的就是让司法去行政化、去地方化。

包洪文介绍,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由省财政牵头负责的主要有三项任务: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落实和加强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

2015年,海南省财政部门通过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的方式,一家家彻底清查全省各市县法院、检察院截至2014年底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当年7月,海南52家市县法院、检察院财物全部上划省级财政统一管理。至此,全省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共59家都作为省级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司法系统省级财政管理全覆盖。

海南省财政厅国防与政法处处长金献平说,省财政还预留专项经费,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劲平说,2016年三亚检察院的预算经费是432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7.38%;已偿还债务496万元,甩掉了历史包袱。

优化薪资结构和增长机制,不办案拿不到奖励性绩效工资

“改革后,我们的工资涨了。”保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华说,“光基本工资就涨了1000多元,绩效更不止这个数,只要入员额每月就有6000多元,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更强了。”

海南省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适当提高司法辅助人员待遇。与以往不同,新的考核制度在绩效奖金分配上坚持“向基层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绩效奖金分配不与职务、等级挂钩,而是根据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情况对法官、检察官进行绩效考核,体现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

“新的考核制度一出来,检察官必须得办案,不办案拿不到绩效工资。”马劲平说。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黄玉梅深有感触地说:“之前各级法院的经费预算和当地财政收入水平紧紧挂钩,统一上划以后,避免了各法院之间横向攀比、苦乐不均的现象,也有利于加强法院的保障性和计划性。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审判工作上去。”

数据显示,2016年,海南全省三级法院受理和办结的案件量分别同比上升27.73%和28.06%;结案率96.61%,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入额法官人均办案151件,同比增加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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