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四川已在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设置河长,并向小流域河流延伸,实现省内所有河流河长制全覆盖,以全流域理念着力破解水污染困局。
今年1月,四川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建立了四川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目前,在省级层面的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青衣江、长江(金沙江)、安宁河、沱江、岷江、大渡河等四川十大河流推行双河长制,每条河流的两位河长均由副省级领导担任。
今年一季度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岷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优良水体占比同比上升0.5%;劣V类水体占比同比下降4.55%;沱江流域劣V类水体占比低于考核标准4.17%;嘉陵江、涪江等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四川将明晰跨行政区域河流管理责任、上下游及左右岸建立起联防联控机制、完成省市县主要河流水功能区划定,实现全省地表水达到或者优于III类水质的优良比例达到81.6%。届时,四川省将实现河流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基本消灭,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