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从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和综合以奖代补资金两个方面,加大PPP财政扶持力度。
其中,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咨询、合同文本拟定、法律财务顾问、资产效益评估、运营补贴、建设融资费用补助、检查验收等。综合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绩效评价、专家评审、政策研究、培训、调研以及监督检查等。
具体奖补标准:一是对引入社会资本的PPP项目按上年度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到位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二是对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PPP项目,根据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分别进行奖励。三是使用云南省PPP基金的PPP项目,按照政府方上年度承担的PPP基金融资利息的2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累计以奖代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四是对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推广和运用PPP模式进行综合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