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在北京打官司的老百姓可以选择家门口的法院立案了。6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暨北京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展示现场了解到,北京法院全辖区及河北、天津两地的5家试点法院已实现跨域立案服务,此举将有效减少当事人到管辖法院立案的次数,缓解三地当事人跨域立案的奔波之苦,便利当事人诉讼。
北京法院全辖区实现跨域立案
此前确定的京津冀三地的7家试点法院分别是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天津武清区法院、河北唐山中院、河北唐山路北区法院和河北唐山丰润区法院。
由于北京法院全辖区已经可以跨域立案,这意味着今后北京辖区内想要打官司的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家门口的法院进行立案,北京辖区内的所有法院可以对管辖权属于河北、天津地区5家试点法院的案件进行协助立案,河北、天津地区5家试点法院也可以对管辖权属于北京法院的案件进行协助立案。目前,天津和河北之间暂时只能通过5家试点法院互相跨域立案,尚未扩展到其他法院。
实现当事人异地立案
据介绍,跨域立案即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依托信息平台,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工作,方便当事人立案。具体流程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京津冀三地任一法院(协作法院)自助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
比如,当事人身在北京,要向河北唐山中院起诉,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一家北京法院,然后通过自助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北京法院将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到唐山中院,唐山中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这样,当事人就不必再跑腿。
将促进三地法院统一立案标准
昨天,在北京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展示现场,一位当事人就在天津市武清区法院立了一起北京市三中院管辖的案件。
目前,跨域立案适用于京津冀试点法院及北京市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以后将逐步扩展跨域立案的适用范围。
北京高院副院长吉罗洪表示,京津冀地域相连,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三地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融合,三地人员、企业、资金、信息互动频繁,异地诉讼易发多发,当事人在异地打官司需要往返法院多次,异地诉讼成本大、诉讼累的问题比较突出。立案环节作为诉讼的第一道关口,探索京津冀三地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对促进三地法院立案标准的统一、便利当事人诉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