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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安顺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因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不再提取,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6月7日,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公告。据悉,即日起,该中心将不再办理重大疾病及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

6月7日,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公告。据悉,即日起,该中心将不再办理重大疾病及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金提取,同时,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提高。

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 无法再提公积金

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称,6月1日起,该中心将不再办理重大疾病及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金提取。

此前,《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或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而调整之后,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将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安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将进行调整。其中,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三套及以上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同时,安顺市公积金还制定了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标准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的,认定为二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累计有两次(不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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