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经过激烈竞争,我省郑州、开封、鹤壁、新乡4市成功入围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4城市每年可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22亿元。
据了解,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地区共12个城市,试点工作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开展。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对绩效考核优秀的,还将按上述标准再奖励10%。
据悉,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确定采取省级推荐、资格审查、竞争评审方式进行,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我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属于“2+26”城市范围,7个城市作为推荐城市全部通过评审资格,参加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
在总共21个城市参加的竞争性评审中,经过现场陈述、答辩,郑州、鹤壁、开封、新乡4个城市进入前12名,被列入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支持名单。除郑州市每年可获得7亿元支持外,鹤壁、开封和新乡每年各获得5亿元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市三年将获得共计66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此次落选的安阳、焦作、濮阳3市,将在明年优先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