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郑州市政府召开“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新闻发布会,公布郑州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情况。今后,郑州市民去试点书店、电影院、演出场所消费均可领取补贴。
据介绍,郑州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以“消费文化·品味生活”为主题,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文化惠民”的原则,通过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郑州市文化消费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文化消费服务。主要采取评价积分激励消费和文化消费补贴两种方式。其中,评价积分激励消费采取鼓励居民前往公共文化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机APP)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进行评价。签到、分享、评价均可获相应积分,每日签到奖励10积分,评价奖励20积分,分享相关活动至朋友圈奖励10积分。每人每天限签到、评价、分享一次。之后,可凭积分兑换电子券,到试点文化企业抵用现金消费,享受文化消费补贴,10个积分等价于1元钱,单次使用积分比例不得超过消费金额的50%。
文化消费补贴则采取对居民文化消费支出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使用绿城通卡、手机绿城通、手机APP进行刷卡消费,实现补贴发放,从而降低文化产品价格,拉动文化消费。
据悉,郑州市文化消费试点范围为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等4个开发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等6个市辖区。2017年郑州市财政已安排2500万元文化消费试点专项资金。按照计划,郑州文化消费综合信息平台及宣传项目将于今年9月建成验收,10月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