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涛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1万多次,检查企业5.3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200家,关停取缔2883家,立案处罚2064家,责令整改1480家,挂牌督办25家,移送公安部门337起。6月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四部门就刚结束不久的“2016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成效情况作了通报。
环保 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200家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1万多次,检查企业5.3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200家,关停取缔2883家,立案处罚2064家,责令整改1480家,挂牌督办25家,移送公安部门337起,媒体曝光47起,处罚金额8400万余元,无论是检查数量还是处罚金额,较上次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都有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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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环保厅联合公安厅、交通厅连续三次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出动5976人次,现场检查1500余家涉危废企业,查处环保问题31件,责令整改企业65家,环保立案查处29件,移交公安部门3件,暂扣4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停止7家企业一切经营活动,责令5家企业限期整改。
专项行动期间,省环保厅多次开展“零点行动”,包括7次涉水抽查和6次涉气抽查,远程抽查240家涉水企业和148家涉气企业(涉及废气排放口358个),发现3家涉水企业超标排放,32家涉气企业45个排放口数据存在异常,已移交相关各市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法院 环境犯罪主要集中在镀锌行业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刑事一审案件143件,判处罪犯276人。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有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坚持从重定罪;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惯犯、主犯、长期实施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坚持从重量刑,并从严把握适用缓免刑的条件;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措施,改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该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我省法院审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一些特定行业,如电镀、制革、倾倒废酸等。这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镀锌行业,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利用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主要是涉水体、土壤污染。
检察院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23人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77件410人,批准逮捕214件3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79件852人,提起公诉398件689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8件3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41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23人。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建立了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绿色通道”,专项行动期间办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平均提前2天,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平均提前8天。同时,检察机关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环境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集中力量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58件,采纳率达100%。
公安 突破了大气污染“破案难”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11月17日开始至今年4月30日,河北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了“2016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犯罪案件5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2人;查处了大批治安案件,处理违法人员3800多人,同时突破了大气污染“破案难”的问题。相继侦办了8起大气污染刑事案件,为侦办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
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气污染是影响我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在全省齐心协力治理大气污染期间,仍有一些不法企业千方百计逃避监管、顶风作案。一些企业或通过设置暗管向大气直排有害气体,或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监测设施,超标排放;更有甚者,部分监测设施运维企业向涉案企业传授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法,共同实施犯罪。针对这种状况,全省公安机关以焦化、水泥、化纤、玻璃等涉气企业和监测设施运维企业为重点,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予以严厉打击。今年2月以来,石家庄、唐山、廊坊、邢台等地相继破获大气污染刑事案件8起、抓获排污企业及监测设施运维企业犯罪嫌疑人20余人。
此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是造成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一颗“毒瘤”。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侦办非法倾倒危险废物3吨以上案件41起,侦办通过渗坑、渗井、沟渠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案件7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