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酒驾车辆被警方暂扣,湖北石首54岁男子王某和朋友童某喝了“早酒”后,受童某之托去取车,结果三轮车刚开进交警大队就被警方发现。澎湃新闻6月9日从石首市公安局了解到,王某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月7日下午,石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北中队民警在路上巡查时,发现大垸镇56岁的村民童某有酒驾行为。民警当即暂扣童某的驾驶证和车辆,并通知童某次日来取车。
童某6月8日上午邀约同村54岁的好友王某去交警江北中队代驾他被扣的三轮车,王某先将自己的机动三轮车停放在中队院内,当去开童某的车时,民警发现王某说话颠三倒四,满口酒气,当即制止。当民警要王某接受酒精测试时,他拒不配合,于是民警将王某带至石首市公安局新厂派出所。经酒精测试,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王某承认,当天早晨他喝了酒,与他喝酒的人中有酒驾的童某。
石首警方相关负责人说,童某的车只能再请人开回,他将接受酒驾处理,而“好心”帮他开车的王某则因醉驾,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