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汪宝平代表:
您在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省直机关和合肥市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的建议》(第063号),省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对方便群众办事,解决干部困难,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具有积极作用。
在省直机关和合肥市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较大,涉及面广,需多方论证,慎重研究。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周边兄弟省份也普遍未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仅南京、南昌、济南等少数大城市实行了“朝九晚五”作息制度或错时上下班制度。目前,省政府办公厅正积极会同省有关部门就此进行调研论证。我们将继续与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相关进展情况。
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
联系电话:0551—6260102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