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2月至3月,省委、省政府对全省16个州(市)、94个省直单位、32所大专院校、26户省属企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
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云南省实施办法,根据对各州市和单位检查考核情况、平时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等次评定初步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评定优秀单位39个,合格单位118个,基本合格单位7个,不合格单位4个。
从考核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较为突出。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执纪审查区域一度存在空白,干部监管乏力;省供销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和报销公务费用,充分暴露了相关地区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据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