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参加民校“小升初”测评的孩子们。记者 尚洪涛 摄
6月9日,我市民办学校“小升初”各校录取结果出炉,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入学。
对于民校小升初招生,市教育局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不得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报名资格审查,除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外,严禁招收西安市户籍以外或不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学生。发现跨市域招生行为,将严肃问责相关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校长。
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经区县教育局比照审查报名库和录取库、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入学籍库。严禁违规招生建档行为。
同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借读。本市内各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对违规行为,将严查问责到人。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