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6月10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州台记者王涛)近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贵州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全省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据了解,这项惠民政策将在今年7月实施。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患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乡镇民政部门认可后,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
根据方案要求,实施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实施的范围必须是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