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强化农民增收政策支持,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夯实农民增收基础。 《意见》提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强化金融支农服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机制。为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意见》提出要调整优化结构,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才能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意见》提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到2020年培训职业农民20万人。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到2020年,重点打造200个省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20万人。鼓励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
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蓝海。《意见》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三权分置”格局和运营机制。推进“三变”改革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力争到2020年,全面消除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的“空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