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认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毒害人们心灵、败坏社会风气、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必须从严打击。他说,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不给有害信息留下网络传播空间,使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炳林认为,必须旗帜鲜明地整治淫秽色情信息,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王炳林说,青少年是互联网用户的主体,而青少年特别是18岁以下的网民正处于个体生理、心理和社会价值观逐步形成阶段,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传播对于青少年的危害更大、影响更恶劣,并潜在地影响社会文化和风气。有一些青少年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受到网络色情信息的诱惑,这样的案例非常多。因此,必须严把内容关、技术关和管理关,不给网络色情信息留下任何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表示,当前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传播信息出现了低俗化、低级化的趋势。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必须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保持高压态势。青春期的孩子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弱,社会有义务为孩子们营造出健康的生活环境。除了要“堵”还要靠“疏”,学校要加强青春期性教育,不能遮遮掩掩,要让孩子自然而然地接受。
江苏省口岸中学校长封留才认为,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牵动千万家庭、关系祖国未来,必须多方协同、综合施策、构建常态机制,形成严厉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合力,使青年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让网络真正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助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平台。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上海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指出,淫秽色情信息对公序良俗的损害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危害早已成为一种共识,儿童色情信息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直接而严重的侵害。与传统色情物品不同,网络色情具有表现的直观性、获取的便利性和传播的隐秘性等特征,因此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更大,必须从严从重打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新闻出版法规处处长杨颖说,传播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是违法行为,我国有一系列有关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一部综合性的行政法规。出版行政部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专门规范互联网出版活动的部门规章——《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互联网出版的概念以及基本行为规范做了明确规定。近期处罚的单位就是违反了这些法规规章中关于不得登载宣扬淫秽、危害社会公德、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规定,且违法情节严重,因此,将对其依法做出严厉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