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利用账外账逃税行为,依法追缴税款3646万元,加收滞纳金656万元,并处罚款1597万元,同时追究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刑事责任。
该局在这家房地产公司检查时发现,其销售收入长期挂在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下,或延迟结转至营业收入科目。该公司与所有建筑方签订的建安合同均无具体工程造价,只是含糊地描述为“参照某年度工程造价标准”。工程完工后也没有相关决算资料,很有可能虚列施工成本。同时还发现,这家公司与某财务公司签订“无约定价格”融资合同,其实际使用利率明显偏高,存在超常规支付利息的嫌疑。对稽查人员提出的疑点,这家公司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法人代表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
为此,该局与当地公安、纪委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这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对这家公司电脑进行搜索,专案组人员发现了一个以“小金库”命名的EXCEL表格。经分析,正是这家公司近两年的账外账明细。在事实面前,这家公司财务人员不得不交出与“小金库”相关的会计凭证和账本。经过调查,这家公司“小金库”中有1.4亿元款项用于支付股东分红、费用开支、建筑工程款等,均未依法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