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地税局稽查局对陕西宝陵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核实,该纳税人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01943.3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76.64元、教育费附加3058.3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038.87元、印花税29.00元、企业所得税67962.20元,以上查补税费合计180108.31元。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追缴该公司2015年至2016年4月少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予以追缴,并处0.5倍罚款,计87505.57元,同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以上查补税款及罚款合计267613.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