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金凤区获悉,“十三五”期间,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和计生局、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妇联共同制定了《金凤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金凤区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未来五年,金凤区将每年为400名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前诊断提供补助,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为110名0~6岁儿童进行残疾诊断提供补助,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为1100名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提供补助,每人8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为辖区0~6岁残疾儿童提供部分康复服务补贴;每年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年度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建立金凤区残疾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