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西 » 正文

全球报道:南昌出台政策 干部能上能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干部该怎么“下”,“下”的干部如何管理?6月14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委办公厅印发《南昌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

干部该怎么“下”,“下”的干部如何管理?6月14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委办公厅印发《南昌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领导干部7种“下”的渠道,14条问责追究和23种情形不适宜担任现职等。

这次南昌印发的《实施细则》,将能上能下适用范围扩大至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并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3种情形,包括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定为差或连续两年评定为一般,群众满意度不高,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干部群众反应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据介绍,出现23情形之一的,按照调整动议—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6步走”,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而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据了解,在去年年度考核中,南昌市有6名县级干部因考核成绩不佳调整了工作岗位,2名县级干部接受了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3个班子32名县级干部因联动问责,取消了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南昌市为因家庭困难、身体不适应等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提供“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7种“下”的渠道为: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和任期内调整;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辞职辞退;违纪违法免职。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