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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银川市将实施“新政” 网约车获合法身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6月14日,记者从银川市政府获悉,银川市起草并修改完善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6月14日,记者从银川市政府获悉,银川市起草并修改完善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银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银川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试行)》。据悉,这三个文件是银川市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互联网+”的具体行动,将成为银川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新政”。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7个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这两个文件证实出台,为全国各城市网约车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依据。此次银川市出台的三个文件便是在此基础上起草,并结合了银川市实际情况。

为了更好的满足人民的出行需求,作为银川市网约车“新政”,涉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这一新业态的发展,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银川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交通、 公安、发改委、工商、税务等21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规范网约车发展相关工作。目前,这三个文件即将实施。据了解,《实施细则》共计五章二十四条。其中,在网约车的发展上,重点是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许可条件上出了符合60部令的相关条件外,又增加了一些其他条件。主要体现网约车与巡游车的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满足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并通过设置车辆气量,轴距,购车价格等因素控制增量过大甚至无无序发展的问题。在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上,由交通部第60号令为依据即可。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如何管理?据介绍,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规经营的行为的管理,在60号部令中共计有四条15款,根据情节不同,给予警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提供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网约车驾驶员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规行为,严格按照60号部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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