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通知》,通过做好“三道减法”,为省直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放权松绑,全面释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红利。
一是取消部分公开招聘人员调配手续。今后,对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只需凭《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和《聘用通知书》即可办理有关人事手续。二是调整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备案方式。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其招聘方案由事前备案统一调整为事后备案,即由用人单位在编制和岗位总数内,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和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事后将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情况和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即可。三是精简岗位聘用审核程序。除新进人员(含公开招聘、调入和政策性安置人员)和转岗人员外,今后省直属事业单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八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由用人单位直接审核、聘用;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上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人单位直接聘用;省人社厅均不再进行审核,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审核、聘用的一个月内,将电子数据上传录入到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记者宋茜 通讯员谢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