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新疆 » 正文

全球报道:乌鲁木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工70%以上用新疆籍劳动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今后,乌鲁木齐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以上招用新疆籍劳动力,初次外出务工和未参加过正规技能

今后,乌鲁木齐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以上招用新疆籍劳动力,初次外出务工和未参加过正规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者,将享受免费培训。

这是记者6月15日从市政府发布的《乌鲁木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了解到的内容。

《方案》规定,乌鲁木齐将建立领导小组,依托“自治区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由项目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承建企业)与劳务方(培训就业主管部门、劳务组织机构、培训实施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与工作对接机制。

各级领导小组在当地组建、认定或培育一批劳务组织机构,并鼓励劳动者自行组建劳务合作社,主要负责农村劳动力有组织、成建制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务工。各级领导小组在当地认定一批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培训实施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项目承建企业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总体用工的70%以上、一般普工的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的要求。

在培训要求中,首次外出务工和未参加过正规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者将接受7至10天免费基础技能培训(“1+X+Y”培训),其中,“1+X”由人社、教育、农业等部门所属培训机构或项目承建企业组织实施为期6天的培训,包含基本劳动素质教育及行业技能基础培训,“Y”由项目施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为期1-3天的培训,主要是项目承建企业针对具体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所开展的上岗技能培训。

此外,今年新疆设置了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就业新疆籍用工最低比例要求。6月13日,新疆出台推进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及今后新建项目严格落实总体用工70%以上。

同时,一般普工90%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的政策要求,2017年续建项目严格落实普工总数50%以上应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的政策要求。

未来三年,新疆计划通过特殊举措促10万南部地区富余劳动力实现疆内转移就业。据了解,今年新疆交通建设项目4410个,计划年内完成投资2006亿元,将吸纳大批劳动力就业,在改善沿线地区交通状况的同时,带动沿线农牧民增收。(宋建华 郭军鸽 马婷)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