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贫困劳动力等七类人员中的焊工可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职业技能鉴定的补贴对象是贫困劳动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七类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或专项能力考核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据了解,日常鉴定补贴中只有焊工工种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其余职业工种不能享受鉴定补贴。专项能力考核补贴工种不变。省人社厅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补贴对象、标准和职业工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