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颁发仪式 |
6月15日,记者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申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34家火力发电厂已全部完成网上公示,其中21家完成了首批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6家已经完成审核,进入核发程序。
这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固定源)领取的第二代“身份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被赋予了储存大量环境管理信息的“芯片”功能,是固定源持证排污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下一步开展排污权交易、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唯一凭证。
原有的第一代“身份证”——排污许可证在环境管理措施上较为笼统,已不能适应目前对固定源的环境管理要求,环保部门难以依法按证进行监管执法。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生态环保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将有机衔接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固定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助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结合固定源的实际情况,省环保厅拟定《贵州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并于今年5月5日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后,将对固定源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固定源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上予以明确,是固定源切实履行好环保工作的指南和准则。
据悉,贵州省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申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18家造纸厂,其中14家已完成网上公示,8家进入审核程序,3家已经完成审核,进入核发程序。
新闻通气会现场 |
6月15日,记者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申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34家火力发电厂已全部完成网上公示,其中21家完成了首批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6家已经完成审核,进入核发程序。
这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固定源)领取的第二代“身份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被赋予了储存大量环境管理信息的“芯片”功能,是固定源持证排污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下一步开展排污权交易、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唯一凭证。
原有的第一代“身份证”——排污许可证在环境管理措施上较为笼统,已不能适应目前对固定源的环境管理要求,环保部门难以依法按证进行监管执法。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生态环保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将有机衔接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固定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助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结合固定源的实际情况,省环保厅拟定《贵州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并于今年5月5日经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后,将对固定源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固定源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上予以明确,是固定源切实履行好环保工作的指南和准则。
据悉,贵州省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申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18家造纸厂,其中14家已完成网上公示,8家进入审核程序,3家已经完成审核,进入核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