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编办获悉,截至昨日,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均出台“不见面”改革方案和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至此,全省“不见面”改革方案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第一批)实现全省全覆盖。
按照省委最新部署,“不见面”审批(服务)作为全省普遍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改革对发展的“深刺激”“强刺激”。6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省编办组织开展“县市区家家到”走访调研,推进“不见面”改革。按照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均以“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方式开展审批和服务。
目前,全省各地正有力有序推进“不见面”改革,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等,向社会公布。比如,苏州市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等12家单位,共141项。宜兴市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共88项,覆盖教育医疗、农业生产、企业登记、税费征收等与群众和企业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