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7月1日起,南京调整今年的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其中低保标准从目前的750元/月提高到810元/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的1.5倍,分散供养为1.3倍)、城市“三无”(低保的1.5倍)、困难残疾人(低保的25%-100%不等)等对象的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据介绍,从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南京市已经17次提高了低保标准,从2004年起,每年7月份都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5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