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将上调至5548元,比2016年度上涨446元。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是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
相比 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公积金3项指标均有所上调,缴存基数上限、月缴存额上限、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上涨1860元、446元、223元。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原则,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12%。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缴存比例;其他性质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