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人选工作
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我区日前正式启动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人选工作。
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属地原则进行,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组织推荐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群众推荐和社会组织推荐由所在市受理。据介绍,全国脱贫攻坚奖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4个奖项,每个奖项不超过10名。每个奖项广西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各市和区直、中直驻桂定点扶贫单位每个奖项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稳步运行,自治区成立推选办,下设综合、宣传和资格审查组。推荐名单上报全国评选办公室前,由自治区推选办统一在《广西日报》进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区推荐工作将于7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