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委获悉,西安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区县开发区至少有1家三级医院,将医疗资源平均布局至各个行政区域,让老百姓看病不再“扎堆”。
规范
双向转诊通道更通畅
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患者就诊均进入分级诊疗体系。运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推进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日间手术,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实行急慢分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
调节
医保向基层医院倾斜
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杠杆作用,对不同类别与级别医疗机构实施差别支付,注重向基层倾斜。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免除基层起付线。下调应转诊而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患者报销比例,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下沉
大医院要托管二级医院
重点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市三级甲等医院要与1—2个区(县)二级公立医院建立全面托管等方式的合作办医关系,与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技术指导和分级诊疗协作合作机制。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要足额派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职在合作办医的二级医院工作,派出人员统一纳入县级医院管理,实行联合考核。
优化
各区县有1家三级医院
编制《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和《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着重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布局和建设三级医院,力争实现全市各区县、开发区至少有1家三级医院。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积极配置和完善医疗资源不足区域的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互认
医联体内检查不重复
实行医疗集团、医联体内部和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杜绝重复检查。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推行
医师可以多点执业
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第二、三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活动。探索医师执业注册区域化管理。
服务
市县医保“一站式”办理
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提高
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建立稳定长效的医保筹资增长机制。逐步扩大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出台贫困人口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