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对固原嘉禾建筑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年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纳税人在此期间,采取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的手段,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46847.9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279.36元、企业所得税96742.7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固原嘉禾公司少申报缴纳税款定性为偷税,予以追缴并处以少缴税款60%的罚款,同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目前,该企业已补缴入库税款253870.11元、罚款152322.07元、滞纳金52516.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