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办东静庵北街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邢台县2017年第28批次2号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社区位于东至东静庵北街社区地,南至东静庵北街社区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东静庵北街社区地的土地,面积约0.124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邢台市开发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96.5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