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19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的5个督查组奔赴我区各地各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第四次大督查。接到通知后,自治区主席咸辉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5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6月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第93次常务会议,对迎接国务院大督查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根据督查安排,除国务院督查重点内容外,督查组还对我区各地各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情况、2017年民生实事任务落实情况、2017年80个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放管服”改革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同步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找核实问题、实地查看等形式,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
目前,除国务院明确要求2017年实行“免督查”的银川市和宁东管委会外,督查组已完成全区17个自治区有关部门和20个市、县(区)的实地督查工作。在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的基础上,将形成全区自查报告,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客观、真实地反映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地向国家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