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
意见明确,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省、市、县三级按10%左右的比例打造品牌社会组织。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适当增加社会组织代表的人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在各级政协适当安排社会组织委员名额,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