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在《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日电视电话会议上,陕西省公安厅举行签字授牌仪式,在陕西省人民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等7家医院开设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此举进一步扩大全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的规模。
据了解,在全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规模扩大后,陕西省公安民警在警务活动中因公负伤,将有更多技术力量强,救治能力过硬的定点医院给予优先诊疗,实行无障碍收治、无条件施救和先救治后结算,并在医疗流程、技术设备、急救药品、紧急用血、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优先保证,确保民警得到及时高效救治,最大限度保障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安厅还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紧急救治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省公安厅还与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签约,成立全省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无偿为民警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警执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此外,省厅还宣布成立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公安督察工作,为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保障。
此次签约的7家医院分别是陕西省人民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西安市红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