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被前妻泡农药
男子穿后伤重殒命
两人离婚后,仍生活在一起
女子此番行为,是怀疑前夫有外遇而想教训他一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子昨受审
45岁的女子贝某与丈夫覃某离婚后,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因怀疑覃某有外遇,贝某想教训他一把,就将其内裤浸泡在农药“百草枯”中。覃某因此中毒,最终不幸殒命。昨日,贝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受审,覃某父母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昨日的庭审中,柳北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贝某在柳北区家中自建房四楼房顶厕所内,将前夫覃某晒在阳台的一条内裤底部,放入事先购买的农药“百草枯”稀释液里浸泡。覃某穿了该内裤后中毒,致多功能器官衰竭,当月27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殒命。
经法医鉴定,覃某系会阴部皮肤黏膜吸收“百草枯”中毒,造成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当月25日,贝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作了如实供述。
庭审中,贝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贝某表示,自己与覃某系自由恋爱,抚养有一子一女,后来因为家庭琐事和抚养子女产生矛盾,导致离婚。但离婚后,二人仍然生活在一起,其间也商量过复婚。
贝某称,案发当日,因怀疑覃某有外遇,她打算用“百草枯”让覃某受点伤,让其以为有性病就不敢在外面拈花惹草。她并不知道“百草枯”的真实毒性,只听说这东西放了会让人“脱皮”。后来,她发现覃某患病严重并查出是农药中毒,才意识到是自己的行为导致,最终在女儿的劝导下投案自首。
贝某说,接受调查之后,她才知道覃某病重身亡,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覃某的父母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判决贝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7万余元。
当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