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云南省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率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覆盖、率先实现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全覆盖、率先承诺缩短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限。
云南省公安机关全面加强软硬件建设,按照“每个点都能受理、每个点都能采集”的要求,在全省1700个公安户政窗口配备了高拍仪、指纹采集核验仪和人像采集等设备,推动数据采集标准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提高制证效率。为适应业务需求,还建成了大数据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内人口数据实时同步、实时流转和全国人口数据实时比对等功能,开发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模块,并应用人像比对等技术手段杜绝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行为。
为方便群众就近、快捷办证,公安机关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在每个公安户政窗口悬挂提示牌,放置办证材料清单,并在城镇公安户政窗口提供周末半天办证服务,在乡村公安户政窗口提供休息日逢赶集全天办证服务。
云南省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 取得明显成效。今年3月1日,跨省异地办证受理工作全面开展,5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现受理点全省覆盖、受理范围全国覆盖;3月1日,全省公安户政窗口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证受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全覆盖。2016年1月1日起,把缩短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限作为省政府向社会推出的十项便民举措之一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公开承诺将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间缩短至30日内,并开辟“老、弱、病、残、孕”绿色通道,确保居民身份证紧急办理业务,方便困难群众。2016年9月1日,在全省公安户政窗口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
截至今年6月16日,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全国异地居民身份证办证申请2.6万余起,制作居民身份证2.1万余件;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3.8万余起,制作居民身份证3万余件;接受群众挂失申报居民身份证17.9万余份,收到群众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15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