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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广西投入25.5亿实施第三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6月20日,广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议获悉,该重大工程涉及8市24

6月20日,广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议获悉,该重大工程涉及8市24个县(市、区),总投资25.5亿元,其中,贫困县20个,涉及资金21.01亿元,占总投入的82.3%。该工程实施期限为2016-2019年,实施规模193.93万亩,计划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3.45万亩。该项工程的实施将推动我区2020年建成2725万亩高标准农田。

按照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到2020年,我区要完成27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加强我区土地整治工作,更好地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全面总结我区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提出集中一定的力量,以县为整体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并作为当前我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主要方式。

当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与南宁、柳州等8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共建协议。根据共建协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将对8个市人民政府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评情况,下达下一年度的建设资金,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市、县(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要与项目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建设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并建立市县两级项目建设巡查督查制度,对承担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追责问效。

“土地整治是落实耕地保护重大举措,实施土地整治将有效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黄飞波介绍说,第三期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的实施将跟当前推进的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表土剥离利用,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据悉,该项目还将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安排,优先在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区开展土地整治,并依据有关政策,有计划有目的加大对扶贫开发村庄的农村道路、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据了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不按广西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特别是违规转包分包的施工、监理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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