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〇七次主任会议在广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下旬召开,会期约2天半。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旅游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查《广州市博物馆规定》、《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湛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省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穿越生态严控区线性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广东省旅游条例(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农林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