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自社会各方的信访举报件,省纪委是如何处理的?6月21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这个流程:首先,由信访室内勤人员从省纪委收发室签字接收,在信件未拆封前,内勤人员会在信封正面盖上“江西省纪委信访室收信盖”,填上收信日期,再给每个信访举报件贴上独一无二的条形码;随后,逐一扫描条形码,使举报件进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做到“颗粒归仓”;最后,对当天预录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消毒。
“这和以往相比有很大不同。”省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是按照消毒、拆信、装订、分拣的程序处置信访举报件,信访内容涉及谁一清二楚。如果具体承办人存有私心,扣压、销毁举报件或把有关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都有可能。
这些程序上的改进,源于5月初省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实施。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严格信访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省纪委认真梳理工作风险点,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对信访举报件处理工作明确了新的操作流程。
《意见》针对纪律风险较高、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提出信访举报件办理“收拆分离、集中分办、网上预警、全程留痕、严格保密”的工作要求,确保信访举报件从接收、拆封、登记,到摘录、流转、存储各环节都受到监督制约。对办信流程进行改造后,确保了收信的人不管拆信、拆信的人不管收信,各自建立台账,防止出现私扣信件及失泄密问题。
按照新的程序处理信访件,堵住了可能存在的内部人员“抹举报”的漏洞。一方面,收信的人不知道信中举报的是谁,只负责给信访件贴条形码“上户口”,并将它们扫描进系统;另一方面,拆信的人即使存有私心,也无法销毁或者扣押信件,因为信访举报件录入系统后会全程留痕,哪个环节出现违规操作都能查出来。据了解,这种“收拆分离”模式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尚属首创。
对将到或已到办理时限的信访件,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预警或报警,其中,预警件字体颜色变黄,报警件字体颜色变红。对这些信件,省纪委信访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转送下级纪检机关办理的,采取跟踪运行轨迹、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压实办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