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南昌市召开基层医疗责任保险签约启动会。据悉,本月起,南昌市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这意味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若因执业过失和医疗意外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1日,南昌市卫计委与中国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中汇保险经纪江西省分公司共同签订2017年度南昌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为适应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保险机构将以第三方身份,及时介入医疗纠纷调处、谈判,降低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后,一旦出现保险事由,将享受单次赔偿限额3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60万元的保险理赔服务,同时可以免费享受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医务人员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救护车辆事故责任保险等5个险种的附加险。
据介绍,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参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在前期摸底调研并公开招投标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参保费率的基础上,南昌市加大投入,基层医疗机构的保险费由该市财政、县(区)财政、医疗机构或乡村医生个人按3∶3∶4的比例共同承担。
“这样一来,医疗机构的负担可以减轻,南昌市医责险统保也可以做到基层全覆盖,即惠及全市100家乡镇卫生院,5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3300多名乡村医生。”南昌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责险投保、补偿工作,有利于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抗风险能力,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