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小学体育课每周4课时,初、高中体育课每周3课时,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和强化学校体育工作。
该实施意见把强化学校体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以培养兴趣、养成习惯、掌握技能、增强体质为主线,明确了十一项重点任务:开足上好体育课程、提高体育教学水平、完善考试评价办法、加强课外体育锻炼、着重培育体育特长、改善竞赛选拔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育体系、推进场地设施建设、加强体育质量监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该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体育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切实保证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到10%,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负责、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该实施意见提出,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小学体育课每周4课时,初、高中体育课每周3课时,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体育必修课,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同时,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关爱残疾学生,做到区别对待、因人施教,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该实施意见要求,我省要改革创新学校体育发展模式、改革体育课程考核机制、改革创新体育教育方式方法,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并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组建不同年龄层次的运动项目代表队,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
我省还将实施体育教师培训制度改革,将中小学体育师资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确保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到2020年省、市、县分级完成一轮全员培训。同时,推进场地设施建设,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全面改薄”的重要内容,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备好体育器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到2020年全省乡(镇)及以上所有中小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完成运动场建设。
为强化督导考核,该实施意见还明确,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检查,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