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邢翀 梁晓辉)2016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25亿元(人民币,下同),比预算数减少14.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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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3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16年中央决算情况时透露上述信息。
张少春介绍,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8.1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0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7亿元,比预算数减少8.54亿元;公务接待费4.19亿元,比预算数减少4.23亿元。
记者注意到,自2011年中央首次公布“三公”经费以来,该项支出已实现“五连降”:2012年支出合计74.25亿元,较上一年减少逾两成;2013年支出合计70.15亿元,较上一年减少4.1亿元;2014年支出合计58.8亿元,较上一年减少11.35亿元;2015年支出合计53.73亿元,较上一年减少5.07亿元;2016年支出合计48.25亿元,较上一年减少5.48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