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6年山东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出炉。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省共有低保人员248.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人员30.9万人,农村低保人员217.7万人,低保人员数量较2015年减少26万人。去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69.4亿元,其中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4.6亿元,支出农村低保资金54.8亿元。城市低保月平均标准为497元/人,比上年增长5.3%;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335元。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为3814元/人,比上年增长12.5%;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2306元。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已按计划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以上,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全部达到3200元以上,济南、青岛、烟台、东营、威海、淄博6市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402元)以上。为了提高贫困人口精准认定水平,加强与省扶贫办的数据对接,山东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已投入使用,并与公安、工商、农业、人社、地税等6个部门的18类数据实现在线实时比对。下一步,全省民政部门将继续发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作用,尽早实现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省定扶贫线“两线合一”的目标。
此外,去年山东全省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82.8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36.1万人次,门诊救助46.7万人次,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7.5亿元;实施临时救助25.3万户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3亿元。去年民政部门支出彩票公益金17.3亿元,用于抚恤1.1亿元、社会福利10.2亿元、社会救助2.6亿元、其他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