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海南省住建厅向外公布第四批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截至5月31日,全省13个市县共有194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备案。
截至5月31日,海南省又新增了877家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目前备案量达到了1949家,覆盖全省13个市县。目前市县备案情况是:海口241家、三亚197家、文昌22家、万宁2家、琼海10家、陵水22家、儋州6家、澄迈317家、保亭9家、定安3家、乐东2家、昌江1家、临高45家、五指山市没有新增备案。尚未开展中介机构备案的市县有东方、白沙、屯昌、琼中等4市县(三沙除外)。
尚未开展中介机构备案的市县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督促在本市县开展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备案。尚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抓紧时间,积极到业务开展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住建厅将按规定暂停其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资格。
按照要求,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8号),通过现场巡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诚信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同时,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住建厅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中介机构积极组织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经过专业考试培训上岗,规范行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