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做了《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表示,19个县已脱贫人口中,有1.7万人存在多计预期收益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未落实等被提前脱贫问题。
胡泽君。来源:审计署网站
报告指出,审计署持续跟踪审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并重点抽查20个省的15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抽查扶贫资金336.17亿元,占这些地区2016年财政扶贫投入的44%,涉及1216个乡镇、3461个行政村和2508个单位,还走访贫困家庭1.66万个。总体上,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40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超过240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5%,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从重点抽查的158个县看,脱贫攻坚任务还十分艰巨,扶贫资金在一些地方具体使用中尚需进一步精准聚焦,个别地方存在扶贫举措不实等问题。
报告披露,有些地方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有105个县的11.3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有的已置办高档轿车、商品房等却未及时退出,个别村干部还采取分户拆户等方式将亲属纳入建档立卡对象。有些扶贫措施与困难学生资助、低保、医疗等政策衔接不够或数据不共享,有43个县的2.99万名贫困家庭子女未能按规定享受助学金等教育扶贫资助;有58个县的22.12亿元扶贫贷款和贴息补助未按规定使用;有55个县的367个易地搬迁和以工代赈项目存在前期论证不充分、扶助对象不精准、执行政策不严格等问题;健康扶贫政策在54个县未得到完全落实。
报告称,有的地方存在追求短期效应倾向。有53个县的189个项目因脱离实际、管护不到位等,建成后改作他用或废弃,涉及扶贫资金1.41亿元;有24个县的56个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较弱,集中在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存在“垒大户”、“造盆景”现象,涉及扶贫资金5643.68万元;有32个县的81个项目在资金分配中搞简单“平均主义”,涉及补助1.33亿元;19个县已脱贫人口中,有1.7万人存在多计预期收益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未落实等被提前脱贫问题。
报告表示,审计发现基层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还未完全到位。有119个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推进慢,基本还按原渠道、原方式,分头申报、实施和管理,其中84个县形成闲置资金19.54亿元,有6.23亿元闲置两年以上。资金日常监管还不严格,有96个县发生骗取套取、违规使用等问题297个、涉及扶贫资金3.81亿元;阳光化管理要求未能有效落实,有41个县的568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公示。
报告还称,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部门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6.48亿元,促进完善规章制度42项,处理处分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