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长江路派出所民警 展示近日查获的“牙签弩”。 刘青霞 摄
挂好弦,放置牙签,扣动扳机,牙签瞬间发射,将一米外近三毫米厚的包装箱纸壳击穿。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民警现场演示所查获的“牙签弩”的威力。
长江路派出所所长白成林介绍,通过几天走访调查,21日,他们在辖区批发市场发现卜某和代某两名经营户有批发销售“牙签弩”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警方分别对卜某和代某给予10日和5日行政拘留、查封店面并收缴剩余“牙签弩”的处罚。
据了解,针对近期“牙签弩”在全国各地中小学校风靡问题,市公安局迅速行动,在全市展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以进一步维护辖区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接到通知后,我们迅速对辖区内批发市场进行巡查,在第一次排查时,未发现‘牙签弩’销售情况。但有群众反映市场已有销售‘牙签弩’的情况,我们决定对辖区学校周边商店进行走访调查。”白成林说,通过商店经营者的指认,确定位于炉院街的两名经营户卜某和代某有批发销售“牙签弩”的行为,于是对二人进行传唤。
代某说,她通过网店以4.5元的价格购进“牙签弩”80个,销售了27个,在看到媒体关于“牙签弩”报道后,她将剩余的53个做了退货处理。得知情况后,民警迅速前往某物流公司将“牙签弩”截获收缴。
卜某交代称,他6月初进的720个“牙签弩”均已售出。针对这一情况,长江路派出所启动追回机制,正在联系购进“牙签弩”的经营户。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至6月23日,警方摸排发现,全市零售“牙签弩”的商店共有八家,批发“牙签弩”的店铺有两家,警方已收缴“牙签弩”111个。
此外,记者截稿时获悉,本报6月23日A12版刊发的《“牙签弩”射伤10岁男孩右眼》一文中,出售“牙签弩”的商家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牙签弩”具有一定杀伤性,销售或持有均属违法,由于儿童对“牙签弩”的危害性辨识度较弱,出于好奇购买后极易产生安全隐患,希望学校、家长和社会提高安全意识。手里持有“牙签弩”的商家和家庭,需尽快向公安机关上交。市民如发现相关销售行为,可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